服務類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協議書政府采購合同編號:LJCG-CS-202010200110-1
采購人(全稱): 瀏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甲方)中標(成交)供應商(全稱): 天地電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根據合同的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項目管理信息
(1)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2)項目名稱: 金陽新城電力發展專項規劃
(3)采購計劃編號: LJCG-202010200110 2.合同標的及金額
序號 | 標的名稱 | 政府采購品目 | 型號規格 | 數量單位 | 數量 | 總價(元) | 1 | 金陽新城電力發展專項規劃 | 設計前咨詢服務 | 詳見采購需求 | 項 | 1 | 716000 | 合計金額小寫: 716000 元
合計金額大寫:柒拾壹萬陸仟元整 |
合同標的及金額明細: 序號 | 服務名稱 | 品目分類 | 計量單位 | 具體要求說明 | 單價 | 數量 | 小計 | 政策功 | 備注 | 能編碼 | 1 | 人工費 | 高級工程師 | 人/天 | 平均1000元/人/天;平均每人投入項目時間擬定40日歷天。高級工程師擬投入2人。 | 1000 | 80 | 80000 | | | 中級工程師 | 人/天 | 平均800元/人/天;平均每人投入項目時間擬定90日歷天。中級工程師擬投入3人。 | 800 | 270 | 216000 | | | 初級工程師 | 人/天 | 平均600元/人/天;平均每人投入項目時間擬定90日歷天。初級工程師擬投入4人。 | 600 | 360 | 216000 | | | 2 | 設備費 | 現有儀器設備使用費 | 項 | 電腦、打印機、掃描儀等辦公設備及辦公環境等折舊費 | 12000 | 1 | 12000 | | | 現有軟件使用費 | 項 | 使用現有電網規劃一體化平臺軟件1套,項目管理系統軟件一套,每套軟件購置費100萬元,折合到本項目軟件攤銷費。 | 8000 | 1 | 8000 | | | 3 | 業務費 | 資料費 | 項 | 主要用于項目研究過程中文獻下載、復印、書籍購買等費用 | 5000 | 1 | 5000 | | | 印刷出版費 | 本 | 主要用于項目研究過程中,中間成果報告、項目協調交流資料、項目執行過程中各級管理部門的定期檢查、最終技術報告等印刷出版。其中包括:項目研究成果審查會報告打印一次,項目最終驗收報告打印一次,預計打印總本數40份,最終數量以實際為準。 | 400 | 40 | 16000 | | | 會議費 | 次 | 一共5次會議,包括:1次中間研討會、2次審查、2次培訓會,每次會議1天、會議人數擬定30人 | 2000 | 5 | 10000 | | | 差旅費 | 人/次 | 與項目參與單位協調、交流,與其他單位進行調研、咨詢和交流,每次平均出差5天;差旅費按照3500元/人/次計算。擬安排出差20人次 | 3500 | 20 | 70000 | | | 專家咨詢費 | 項 | 用于專家咨詢 | 2000 | 1 | 2000 | | | 4 | 管理費 | 管理費 | 項 | 項目開展涉及的人員管理費(其他商務、行政、財務等人員的費用) | 20000 | 1 | 20000 | | | 其他 | 其他 | 項 | 其他不可預計支出 | 20471.7 | 1 | 20471.7 | | | 5 | 稅費 | 稅費 | 項 | 按照6%計算 | 40528.3 | 1 | 40528.3 | | | 6 | 合計 | | | | | | 716000 | | | 3.履行期限及地點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16 —— 2021-04-30
3.2 履行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等): 3.3.1服務時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完成電網現狀分析;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完成報告初稿;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終稿并通過評審驗收。 3.3.2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3.3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采購,供應商應根據項目要求和實際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材料購置費、產品運輸費、保險費、保管費、宣傳費、人工費、管理費、財務費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4.結算方式
4.1 資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148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30,說明:合同簽訂30日內,且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864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40,說明:完成初稿并通過園區管委會內審,且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額為214800元,所占總合同金額百分之30,說明:完成終稿后由乙方負責評審工作,成果通過長沙市供電公司評審批復后,且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該期為履約驗收期
4.2 收款賬戶: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天地電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10060974018010019327) 5.合同履約驗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貨物(服務)后按如下方式進行驗收
5.1 驗收程序
采用簡易程序驗收
5.2 質量要求滿足甲方要求及有關標準。 5.3 驗收要求和驗收標準5.3.1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的規定。 5.3.2項目驗收另有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成交供應商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5.3.3驗收的標準和依據:包括本采購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政府采購合同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行業規范。 5.3.4本項目采購簡易程序驗收,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5.3.5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如為成交供應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應商承擔驗收費用。 6.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按照政府采購合同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執行。 7.違約責任7.1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7.1.1 乙方未按期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技術服務報酬0.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6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1.2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經甲方催告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于整改糾正造成進度延期交付的視同逾期交付。 7.1.3乙方提供的技術服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未通過甲方驗收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技術服務報酬 5%的違約金。 7.1.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技術服務報酬5%的違約金。 7.1.5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并要求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技術服務報酬5%的違約金。 7.1.6乙方因違約需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任何一期合同應付款項中予以扣除。 7.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7.2.1甲方不提供工作條件或提供的工作條件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承擔由此造成的項目延期、費用增加的責任。 7.2.2甲方逾期支付技術服務報酬的,應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7.2.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工作成果的,已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技術服務報酬5%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 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技術服務報酬0.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6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4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技術服務報酬5%的違約金。 8.解決爭議的方法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構成,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2)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3) 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5)專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條款(如果有)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簽訂之日 生效 11.其他條款11.1工作內容 11.1.1現狀調研:收集最新市政規劃資料(控規+CAD圖紙);收集現狀電網資料、規劃電網資料、整理電網臺賬;開展典型用戶負荷調研。 11.1.2現狀分析:梳理網架結構、排查通道資源、綜合能源利用條件,分析現狀電網存在問題,根據現狀問題的輕重緩急,開展現狀問題的星級評定。 11.1.3電力需求預測:分別開展園區近中遠期負荷預測。遠期預測至負荷飽和年,采用空間負荷預測法,根據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結合典型用戶冷、熱負荷調研結果,選取不同的負荷密度指標開展空間負荷預測。 11.1.4制定規劃技術原則:分別制定高壓電網規劃、中低壓電網規劃、電源及大用戶接入系統等技術原則??煽紤]結合網格化規劃理念,針對不同分類的網格,差異化的制定配電網建設改造技術原則。 11.1.5電力供需平衡分析:結合電源發展規劃開展園區電力供需平衡分析。 11.1.6高壓配電網發展規劃:結合輸電網發展規劃,制定高壓配電網規劃建設方案。包括變電容量測算及布點規劃、高壓配電網網架發展規劃、電源接入系統方案等。 11.1.7中低壓配電網規劃:一是遠景目標網架制定,采用網格化的規劃思路構建網架,使各網格配網結構清晰、簡單、可靠。對照新版控規校核開關站布點、電纜通道、架空廊道,提出優化方案。二是近期方案制定,參考《十四五配網規劃》,并根據網格實際情況優化2020-2025年規劃方案,注重現狀電網向目標網架的平滑過渡。三是簡述相關區域中壓配電網綜合能源發展規劃,電源建設情況、電源結構及發展變化趨勢等,提出接入系統初步方案。四是簡述區域內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模和分布及發展變化趨勢等,提出接入系統初步方案。 11.1.8站址與通道規劃:對變電站站址、電力線路通道、配電設施布點進行規劃、用地預留。 11.1.9規劃成效評估:包括存在問題解決情況、規劃指標分析評估、智能用電規劃方案評估、綜合能源系統運行方案及評估等。 11.1.10投資估算:對各電壓等級電網的建設規模進行統計,對投資規模進行估算。 11.1.11附圖附表:包括項目清冊、電網地理接線圖(分年度)、網架拓撲圖(分年度)、供電范圍分布圖(含負荷分布)、配電設施布局圖、電纜管溝需求分析圖等。 11.1.12工作全部完成后需要提交的成果包含有:《瀏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配電網專項規劃》圖紙和文本,包括紙質版及電子版。 11.2規劃范圍和期限 11.2.1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主要為瀏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并延伸至永安、洞陽、北盛、蕉溪四個鄉鎮的區域,含城鎮建設用地70平方公里,預留10平方公里左右的留白空間。 11.2.1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以2020年為基準年,近期水平為2025年,中期水平為2030年,遠期水平展望至負荷飽和年。
注:政府采購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
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者終止合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采購人(甲方)蓋章處 | 乙方(公章): | 中國長沙市政府招標供應商(乙方)蓋章處 | 地址: | 瀏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康寧路9號 | 地址: | 學院路20號院北教樓二層202號 | 電話: | 0731-83219688 | 電話: | 010-53056957 | 傳真: | 0731-83219688 | 傳真: | 010-53056957 | |